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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304不锈钢管材买卖合同详细条款
发布时间:2013-04-24 浏览次数:20 返回列表
304不锈钢管材买卖合同详细条款www.304bxg1.com 1. 定义 1.1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不锈钢管材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或材料、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的服务,如指导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不锈钢管材货物的单位。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 (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 不锈钢管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 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专利权www.304bxg1.com 3.1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不锈钢管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1)收货人: (2)合同号: (3)装运标志: (4)收货人代号: (5)目的地: www.304bxg1.com (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的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管材交货方式 6.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 www.304bxg1.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