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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成立于1979年,是中国*早成立的信托公司之一。 自成立以来,新华信托经历了银信分离、证信分业、增资扩股、引入海外战略投资者等历程。 2001年10月,新华信托成为首批5家通过*银行审批,获准重新登记,取得信托法人机构许可证的信托公司之一。 2009年1月,英国巴克莱银行(Barclays Bank PLC)入股新华信托并持有19.50%的股份,新华信托成为国内首批引入海外*战略投资者的信托公司。 2012年,经中国银监会重庆监管局批准,新华信托于2012年12月,将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为注册资本,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2亿元。2015年,经中国银监会重庆监管局批准,新华信托于2015年7月,注册资本增加至42亿元。 秉承“珍视所托,*理财”的经营理念,新华信托始终贯彻“信托为本、面向市场、勇于*”的经营方针,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锐意进取、开拓*,在稳健快速的发展中积极探索信托业务发展模式,建立了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投行业务、功能信托业务等三大核心业务架构,树立了*的*形象,成长为一家真正具有*经营管理理念、风格稳健、市场声誉卓著的良好信托公司。 |
公司名称: |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个体经营 () |
所 在 地: |
重庆 |
公司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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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未填写 |
注册年份: |
1998 |
资料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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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
已缴纳 0.00 |
经营范围: |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的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
主营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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