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冷却池要考虑防止岸边崩坍、冲刷、淤积、渗漏、冰凌和冰絮阻塞等问题。
4. 尽量促进水温差产生的异重流;工程布置和设施要有利于提高水池表面水温;扩大水池内高温区面积;延长热水排水口至取水口的流动时间。
5. 冷却池水体对温度排放标准有要求时,应在工程上采取相应措施,使池水达到要求时的流态和温度。
6. 利用水库或湖泊作冷却循环水,应根据水体的水文、气象条件、水利利用、运行方式及水工构筑物的设计标准等资料进行设计。
7. 冷却池的设计最低水位,应根据水体的自然条件、冷却要求的水面面积和最小水深、 泥砂淤积和取水口的布置等条件确定。在夏季最低水位时,水流循环区的水深不宜小于2m ;正常水位和洪水位应根据水量平衡和调洪计算成果、循环水系统对水位的要求和池区淹没损失等条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确定。
8. 新建冷却池应根据冷却、取水、卫生和其他方面的要求,对池底进行清理;初次灌水至运行要求的最低水位所需要的时间,应满足工业企业投入生产的要求。
9. 冷却池应有可靠的补充水源,补充水量应≥冷却池的损失水量。损失水量为自然蒸发损失、排污损失和渗漏损失三者之和。冷却水补充水源的设计标准应根据工业企业的重要性和生产工艺的要求确定。一般可采用保证率95 %~97 %的枯水率水量;当有地面径流作补给水时,宜设置向冷水池下游排放热水的旁路设施。
10. 冷却池应考虑泥砂淤积对取水口~热水排放口的位置和冷却能力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防止或控制淤积发展的措施;取水口和热水排放口位置的选择,还应考虑风向对取水温度和热水扩散的影响。
11. 为提高冷却池的冷却能力或降低取水温度,可采用导流堤、潜水堰和挡热墙等工程措施。
12. 地面径流补给水的冷却池,应有排泄洪水的设施;人工补给水的冷却池,应根据需要设置溢流和放水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