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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至百色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09        浏览次数:21        返回列表
广西河池至百色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G2017- GL008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汕头至昆明高速公路广西境河池至百色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第十七条横线中重要的一段,同时也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1—2020 年)中规划的“七纵六横”高速公路主骨架网中“贺州(灵峰)至隆林(板坝)高速公路(横2)”中的一段。汕昆高速公路广西境起于粤桂交界灵峰,经贺州、钟山、平乐、阳朔、荔浦、鹿寨、柳州、宜州、河池、东兰、巴马、百色、田林、隆林,终于滇桂交界,规划里程为 886公里。连通广西 4 个地级市和 10 个县(县级市),跨越桂东、桂北、桂中、桂西4个经济区及桂东北、黔桂走廊和右江走廊 3 个城镇带。本项目是“横 2”的重要路段,起于河池北香圩与“南丹(六寨)至东兴高速公路(纵 6)”相接,终于百色,建成后是广西东西向重要公路通道之一。
本项目主线起讫桩号为K0+000~K179+086,路线全长178.225㎞,所经主要城镇为:河池金城江区长老乡,东兰县隘洞镇、东兰镇、武篆镇,巴马县巴马镇、所略乡,田阳县玉凤镇,百色市右江区龙川镇、永乐乡。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全线在北香圩、枫木店、隘口、隘洞、东兰、武篆、巴马、所略、龙川、那务设置10处互通式立交,预留盘阳互通式立交1处。
主线路面结构为: 20cm级配碎石垫层+20cm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33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cm同步沥青碎石封层+透层+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6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表面层。
2.2 本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划分6个合同段,合同号:№A、№B、№C、№D、№E、№F;招标内容为:路面、房建、交通安全设施、绿化、以及边沟台帽及盖板、桥梁伸缩缝施工、通信管道预埋、人(手)孔、隧道变电站、外接水电等工程的施工。主要工程数量详见下表。计划工期:14个月,其中:房屋建筑工程14个月,路面工程14个月,加油站工程10个月,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工程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标段号
 起迄桩号
 里程           (km)
 级配碎石    垫层       (千平方米)
 水泥稳定    碎石底基  (千平方米)
 水稳碎石    基层       (千平方米)
 沥青混凝土  面层         (千平方米)
 钢护栏     (万m)
 标志     (个)
 标线     (㎡)
 房建工程  (㎡)
 
№A
 K0+569.06~K30+580(包括北香圩枢纽互通)
交安工程:       K0+569.06~ K64+740
 30.63
 600.82
 539.59
 522.42
 1381.86
 11.59
 455
 126018.00
 5670.00
 
№B
 K30+580~K64+740
 30.847
 486.21
 449.04
 436.71
 1234.43
  
  
  
 7258.00
 
№C
 K64+740~K91+108.124          交安工程:K64+740~ K117+000
 27.000
 489.57
 436.68
 425.51
 1351.76
 15.63
 1049
 150901.40
 11094.00
 
№D
 K91+108.124~K117+000
 27.002
 553.88
 493.30
 478.55
 1359.16
  
  
  
 14253.00
 
№E
 K117+000~k145+400           交安工程:K117+000~ K180+533
 28.554
 541.42
 510.41
 500.94
 1387.75
 20.24
 614
 314842.00
 1724.00
 
№F
 K145+400~K180+533(包括那务枢纽互通、那务连接线)
 35.141
 1111.30
 1138.60
 1126.10
 2703.63
  
  
  
 986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特级资质;
(3)具有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A、№C、№E标任一标段的投标人,还须具有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5)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信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特级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按交通运输部厅公路字〔2011〕114号执行),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成员各方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本公告第3.1款要求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特级资质;联合体其他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壹级资质,联合体各方资质叠加满足本公告3.1款的规定,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施工内容须符合联合体协议书的职责分工划分,且与其施工资质相适应。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及购买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在本项目中,投标人无论是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其累计报名投标的标段数量须满足本公告第3.3款的要求,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3在连续四个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公路建设市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为AA级的投标人,以及2015年度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公路建设市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均被评为A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报名参加4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在2015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为C级,最多可报名参加1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其他投标人最多可报名参加3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的规定执行,并以招标报名截止之日投标人所具备的2015年度信用等级为准。根据该通知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
联合体投标人的公路建设市场企业信用等级按照具有公路施工企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最低等级认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6.1业绩要求
(1)自2012年1月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地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里程达到30Km的新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2)自2012年1月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成员)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地完成过1个建筑面积规模合计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3)参与№A、№C、№E任一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成员),除满足(1)、(2)点的要求外,还需自2012年1月起,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地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
3.6.2财务能力要求(以下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的企业财务指标的要求:
①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8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90%;
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的三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最高限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信贷证明。
3.6.3同时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4. 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1点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的经办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单位行政职务任职证明原件)、2016年1月(含1月)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办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可报名购买的标段招标文件数量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3款的规定。
5.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填写报名表时,要求报名人与银行卡持卡人必须一致】。
5.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本,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标段,上述资料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5.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