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代理商更好的拓展渠道,特此提供进驻商超政策:
一、如代理商自有公司,可直接与商超签订合同。
1)上报梦泉公司用于备案,需提供代理商自有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超合同等。
2)如代理自有公司需要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点由代理商公司承担,税点为开具发票金额的6%。
3)梦泉公司承担到当地商超运费(一箱以上,整箱包邮)
4)为了促进代理商销售热情,梦泉公司根据代理商销售宝芙兰产品的数量设定返点或返货机制。(见后续返点政策)
二、需梦泉公司帮助代理商解决公司资质问题,则梦泉公司直接与商超签订合同。(梦泉公司可提供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产品质检报告等)
1)公司可为代理商提供正规17%增值税发票,发票的税点由代理商承担(税点为开具发票金额的6%)
三、供货产品:公司会向代理商提供宝芙兰卫生巾产品,代理商与商超进行铺货与销售等相关事宜,在与商超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入场费、促销费、铺货费、检验费等)有由代理商自行承担。
四、赠品活动,梦泉公司根据代理商订货量,按照一定比例配备样品及宣传彩页。
五、供货价格:具体价格参见公司提供的价格表。
六、产品质量:公司向商超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公司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公司会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七、送货及验收:公司将货品直接发到代理商指定地点,货品发到指定地点后由代理商验收签字,若经代理商签字验收后出现的数量缺少、损坏等情况,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付款方式:按照商超的结算方式与代理商进行结算。(商超与公司进行结算后,公司实时与代理商进行结算。)
九、退换货规定:如因商品本身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公司承担产生的相应损失;除此之外产生的任何损失,都由代理商自行承担。
十、代理商责任:
1. 代理商负责超市的铺货与管理;
2. 代理商负责促销人员的招聘与管理;
3. 代理商负责与超市的沟通与客情维护;
4. 代理商负责处理日常销售中产生的客诉及售后服务,并及时反映给公司处理售后问题。
十一、代理商积分返点奖励机制
宝芙兰系列卫生巾采取积分奖励制度,以促进代理商销售积极性。
积分规则:宝芙兰卫生巾套装6箱为一个积分
宝芙兰日用卫生巾礼盒24箱为一个积分
积分时效:自2015年12月01日开始计算,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
积分奖励细则:
2000分 奖励保时捷卡宴轿车一台
1600分 奖励宝马Z4一台
1200分 奖励路虎极光一台
800分奖励奥迪A3一台
600分大众高尔夫一台
200分 DIOR或者CHEANEL包一个
60分苹果手机一部。